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日期:2024-09-09 13:15:27  浏览量:0

各位家长:

您好!为了您更好地了解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地在校学习,我校将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性经费补助申请工作。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学生属于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子女、特困人员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其他困难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3.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收入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4.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5.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学生消费水平。

6.学生本人健康状况。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三、国家助学金(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儿童按照平均1200元/生•年的标准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秋学期按600元补助;

小学阶段:每生每年1600元,秋学期按800元补助;

初中阶段:每生每年2100元,秋学期按1050元补助;

普通高中:平均每生每年2200元,根据经济困难程度,秋学期在850、1100、1350元分三档进行补助。

中等职业:每生每年2200元,秋学期按1100元补助

四、学前教育免学费:

民政部门、总工会认定的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育教育费,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育教育费,予以全免。对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免收保育费和管理费。

五、高中免学费: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免学杂费。

六、资金发放:

学校根据上级审核确定的名单和补助标准,按时将资助金发放到位。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七、学校资助工作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6378667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操作流程

一、学生(监护人)手机申报操作流程

1.微信搜索并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


2.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服务通道”,选择“资助申请”。


 

3.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首页,点击“申请国家资助”



4.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登陆页面,输入身份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5.点击页面右上角新增菜单,系统弹出填写需知界面,阅读后选择“已阅读”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6.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本学年申请资助项目、学生学校信息及个人健康状况证明材料上传 (非必选,仅供佐证),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

若学生基本信息已经在特困库中登记,学生学校信息系统会自动查询,无需手动输入。

 

7.填写学生户籍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

 

8.填写学生家庭类型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一般不用更改,系统默认

 

9.填写学生家庭成员信息、职业及年收入情况、健康状况、联系方式,上传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非必须),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

 

10.填写曾获国家教育资助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

11.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近三年受自然灾害情况、近三年意外损失情况、负债情况、家庭住房情况、拥有私家车情况、家庭大额支出、家庭收入来源),上传相关情况证明材料并填写自定义采集信息(非必须),填写完成点击保存。

12.填写完成并保存后回到列表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列表页勾选数据,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13.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学校信息、学生户籍信息,点击确定后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