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小故事:羊续悬鱼
日期:2023-02-14 16:21:24  浏览量:1098

羊续悬故事出自《后汉书·羊续传》:“羊续为南阳太守,好啖生鱼。府丞焦俭以三月望鱼的饷鲤鱼一尾,续不违意,受而悬之于庭,少有皮骨。明年三月,俭复馈一鱼。续出昔枯鱼以示俭,以杜其意,遂终身不复食。” 出自《后汉书八家辑注》七五《羊续传》

东汉羊续为南阳郡太守时,有位郡丞从羊续随从口中得知,羊续没别的爱好,就爱吃鱼,就特地让人打捞了一条名贵的大鱼亲自送来。羊续十分为难,他想,如果不收,就扫了郡丞的面子;如果收下,又怕其他官员效仿。于是,他灵机一动,很客气地将鱼收下了,既没吃也没送人,而是将鱼“悬于庭”。那位郡丞不久后又送鱼来,羊续便指着庭院中的那条鱼说:“你上次送的鱼,我还没吃完,怎好再收?”郡丞一听,明白了羊续的用意,惭愧地走了。南阳境内其他官员和富豪也经常打听那条鱼的情况,以便能送鱼给羊续“略表心意”,但是直到鲜鱼变成干鱼,鱼仍然挂在庭院中,郡中官吏十分震惊,从此,再也没人敢送礼了。

羊续悬鱼拒礼,成了古代官员廉洁的榜样,因此后世有“前庭悬鱼”“羊续悬鱼”“挂府丞鱼”的成语传世。明朝名臣、民族英雄于谦有感于羊续的廉洁,曾赋诗曰:“喜剩门前无贺客,绝胜厨传有悬鱼。清风一枕南窗卧,闲阅床头几卷书。”羊续悬鱼的故事,也深刻影响和教育着一代又一代南阳人,廉洁自律,清白做人。

因拒鲤而被冠以清正廉洁之美名的事迹也有先例。春秋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就十分爱吃鲤鱼,某次在他和弟子子明讨论鲤鱼之鲜美的时候,有人送来了两尾活鲤鱼,但公仪休却坚决不收别人赠送的鱼,他说“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长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既无受鱼而不免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史记·循吏列传》作公仪休。]公仪休认为如果收了别人赠送的鱼,那就要照人家的意思办事,这样就难免要违犯国家的法纪;即便赠送者别无企图,若收下也难逃行贿的嫌疑。公仪休以此获得廉政修身,守法清正的美名。

公仪休和羊续拒收馈赠的做法不仅是简单的自律,更是安分守己的自我约束,是定力、修养,更是智慧。也正是因为这些智者的存在,让鲤这尾鱼显得更有分量和内涵。